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西藏拉萨举办“冬游拉萨”线路发布会******
中新网拉萨1月11日电 (贡嘎来松)10日,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、拉萨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3年以“冬季暖阳,尽在拉萨”为主题的“冬游拉萨”线路发布会在拉萨举行。
发布会上,拉萨市曲水县、当雄县、墨竹工卡县发布了各县冬季线路及相关优惠政策。旅游企业相关代表重点推介了以布达拉宫、大昭寺、罗布林卡、哲蚌寺、色拉寺等为代表的优秀文化遗产精粹;以纳木错、思金拉措等为代表的壮美独特的高原自然风光;推介了2022年与观众见面的西藏博物馆、游客打卡新方式“旅拍”等不同景点串联起来的旅游精品线路。
图为“冬游拉萨”线路发布会现场。 贡嘎来松 摄发布会介绍,在3月15日之前,拉萨市除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“冬游西藏”奖补政策以外,还将对非A级重点景区、二星宾馆、金银铜家庭旅馆及社会旅馆进行补贴。将让更多游客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,同时,能够进一步推动拉萨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,提振旅游市场信心,激发拉萨旅游消费市场活力。
图为“冬游拉萨”线路发布会现场。 贡嘎来松 摄通过开展此次活动,媒体和旅游企业的共同发力,将拉萨冬季旅游特色线路、产品展现在世人面前,将“冬游拉萨”提升到更高高度,让拉萨冬季的“美”一座雪山、“美”一处温泉、“美”一条街道、“美”一缕阳光毫无保留、敞开怀抱迎接全国游客的到来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